更新时间:2022.07.30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如果在犯罪嫌疑人犯合同诈骗罪的过程中,担保人对此并不知情,那么担保人不构成犯罪。但是担保人仍需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如果担保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责
要看是否构成诈骗行为,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担保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要看债务人的行为是否被认定为诈骗。如果构成诈骗罪,则担保人不用承担责任,否则,担保人应当承担责任。
担保人即使被骗担保,只要债权人没有和债务人恶意串通起来骗取担保人的担保,担保人都是需要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 这样情况最好向法院起诉,只要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债权人或债务人有欺骗担保的行为,这样法院会在协调后判断担保人降低担保责任。
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
首先,给他人或企业的较大款项进行连带担保在法律上后果是比较严重的,因而应当谨慎签订担保合同,若同时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则能较好的维护担保人的权益。其次,从你所说的情况来看,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均早已
有担保人是否构成合同诈骗,要看是否具有合同诈骗的构成要件,即: 1、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
不限制担保的次数,只要银行认可、接受担保人的担保,主要与经济能力、担保意愿相关,与次数无关。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民典法
一般来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需要担保人。担保的目的时合同一方当事人为了保证合同的实现所设立的,是为了增加自身的履约能力。以借款合同为例子,借款合同中设立担保人是为了当债务人无法还款时,担保人可以承担还款义务,维护借款人的权利。然而《商品房买卖
一般情况下,如借款人已还清贷款,则贷款担保人就不存在有担保责任了。如果借款人未还清贷款,具体要看担保人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的保证,若是一般保证则需要到借款人确定不能偿还之时才会要求担保人代为还款;若是连带责任的保证,则贷款机构能可以
借条上是可以写上担保人的。除了写上担保人的名字,并且由担保人签字之外,还应当写清楚担保人担保的方式,担保的内容,担保的期限。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如果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那么是按一般保证来处理。目前诉讼时效已经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