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不管分居几年都可以申请离婚,双方可以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离婚冷静期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后,能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不是分居两年就可以离婚,离婚对分居时间没有限制,只要自愿的离婚的就可以离婚。协议离婚的双方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或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就解除了婚姻关系。
一、协议离婚具体步骤: 《民法典》生效实施后,因为增加离婚冷静期制度,因此,协议离婚的程序更改为: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且必须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则到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协议离婚一般是能在本地办理离婚手续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协议离婚是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在哪里申请离婚登记的,就在哪里办手续,一般是在男女一方的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办理。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离婚可以异地办理。 民政部5月19日宣布,经国务院同意,今年6月1日开始,将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 若男女双方均为
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具体如下: 一、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夫妻双方诉讼离婚的,如果双方不在结婚登记地居住,有如下几种情况:
夫妻双方当初离婚时民政局对离婚协议做了备案登记,现在一方要补办离婚协议书,可以带着本人身份证和离婚证去当初办理离婚的民政局去调取当初的离婚协议书。
登记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诉讼离婚的,一般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提起离婚诉讼,如无法定情形,人民法院不予离婚,之后分居满一年的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当予以离婚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
办协议离婚,只能到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去办,不能异地办。但如果是到法院离婚,2人都离开户口地,被告在异地居住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异地法院办离婚。其他情况不能异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