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留置权人享有的权利如下: (一)留置标的物。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可以留置标的物,拒绝债务人交付标的物的请求。 (二)收取留置物的孳息。收取的孳息,应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三)请求偿还费用。债权人因保管留置物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有
预告登记制度创设的目的就在于此,保障买受人预期物权的实现。如果将这种请求权依预告登记的方式进行登记后,不动产的所有人违背预告登记所为的变更及处分不动产的行为就会无效,预告登记的目的就会实现。
权属登记分为:总登记、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注销登记。总登记是一种针对所有房屋产权的普遍性登记,在登记时,不论房屋状况、权属状况有无变化,房屋产权人均有义务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初始登记是指新建房屋者向登记机关申请房
有三大功能:权利确认功能、权利公示功能、管理功能。 权利确认功能,指房地产权属登记确认房地产权利归属状态,经过登记的房地产权利受国家强制力保护,可以对抗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 经过登记赋予房地产权利以相应的法律效力,保护房地产与权利人之间的法
商标权人享有下列权利: 1、使用该商标的权利,包括自行使用和许可他人使用; 2、处分该商标的权利,具体表现为转让该商标、许可他人使用等形式; 3、商标权受到侵犯时,要求赔偿的权利; 4、其它权利。 第四十八条规定,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
取的房产证后房屋所有人拥有的权利有以下这些: 1、占有权占有权是产权人对其房屋事实上的控制权。占有权是房屋所有权的基本内容,没有占有,就谈不上所有权。然而占有并非就是所有,因为占有分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善意占有与非
破产申报债权需要的资料证明有: 1.债权证明; 2.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3.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4.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5.授权委托书。
房屋所有权登记包括总登记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进行统一权属登记。除此之外,登记机关认为需要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对本行政区内的房屋权属证书进行验证或者换证。而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
房屋产权的登记程序是: 1.登记收件表示主管机关接受产权人主张权利的申请,产权人必须填写申请书; 2.对已申请产权登记的房地产逐户、逐处进行实地勘察; 3.对申请登记的房屋进行产权审查; 4.对申请人申请的房地产进行绘制产权证; 5.把应收
房屋产权具体包括以下权利: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屋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对其自住房屋进行实际控制,按照房屋的性能和用途进行利用。
民法典中房屋产权的权利有:占有权、管理权、享用权、排他权、处分权等。房屋产权人是房屋所有权的拥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对于房屋权属登记证明的办理,当事人可以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查询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填好申请材料进行登记。
房屋产权登记证作用: 房地产转让必须登记才能生效,登记是房地产宣传的方式,只有宣传才能产生物权变更。若不登记,房屋转让无效,但房地产转让合同仍有效,但合同只产生债权债务关系。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当事人之间订立房地产转让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