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取得房屋产权证后房屋所有人的权利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产权证上记载的房屋所有人是房屋所有权的拥有者,可以依法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房屋产权具体包括以下权利: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屋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对其自住房屋进行实际控制,按照房屋的性能和用途进行利用。
房产权利人有以下这些权利: 1、占有权占有权,就是对房屋实际上的控制和支配。如房屋所有权人可以自己来控制和支配这一房屋,也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而让非所有权人来控制和支配。 2、使用权使用权,就是依照房屋的用途来利用房屋的权利。如房屋所有权人按
房产所有人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房产所有人是房屋所有权的拥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对房屋具有占有权、管理权、享用权、排他权、处分权。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以及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权利。 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是对生产劳动的目的、对象、手段、方法和结果的支
房屋所有权是占有权、管理权、享用权、排他权、处置权的总和。获得房屋所有权的方式为:依法新建的房屋;添附的房屋,如翻建、扩建、加层等通过买卖、赠与、互换等民事法律行为取得所有权的房屋;继承或受遗赠的房屋。 典权:是指房屋所有权拥有者将其房屋典
申请房屋权属登记需要注意的是: 只有与房屋物权变动有关联的当事人才有资格提出申请; 在登记行为完成之前,申请人也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撤回登记申请; 申请房屋登记材料应尽量提供原件;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进行房屋产权登记的主体风险是:在登记管理行为主体方面,跨地域登记管理。如在市、县边缘地区,甲市登记机关对乙市房屋登记管理;也有登记机关对有些行政单位垂直管理范围内房屋所在地跨地区的一并登记。在登记管理行为内容方面,证件不齐全,确权证据链脱节
房屋产权登记的主体风险:在登记管理行为主体方面,跨地域登记管理。如在市、县边缘地区,甲市登记机关对乙市房屋登记管理;也有登记机关对有些行政单位垂直管理范围内房屋所在地跨地区的一并登记。在登记管理行为内容方面,证件不齐全,确权证据链脱节、证件
1、初始登记:新建房屋竣工后,权利人申请初始登记; 2、转移登记: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调拨、以房地产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成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并(分立)、以房地产清偿债务、以其他合法方式使房屋权属发生变更
房地产产权登记有三个方面的作用:一是产权确认,即确认房地产的权属状态;二是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房地产管理,即通过房地产权登记对房地产交易状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房屋产权初始登记需提交的证件有:申请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房屋平面图、房产契税完税凭证、契税减免审批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