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承揽合同在下列条件下可以终止,即承揽合同的义务已经履行;定作人将债务免除;承揽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务互相抵销或者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以及其他法定的或约定的条件。
承揽合同在下列条件下可以终止,即承揽合同的义务已经履行;定作人将债务免除;承揽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务互相抵销或者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以及其他法定的或约定的条件。
承揽合同该在出现下列情形时终止: 1、债权人免除债务的; 2、当事人依法解除合同的; 3、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 4、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其他终止情形。
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
终止土地承包合同如果是正常终止是不需要赔偿的;如果存在违约情形,需要进行赔偿,赔偿的方式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承揽合同的终止情形:承揽合同因一方行使解除权而终止。承揽合同在一方当事人严重违约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承揽合同因当事人协议而终止;承揽合同的法定终止。
承揽合同的终止具体有下列几种情况,即承揽合同的债务已经履行;债权人将债务免除;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或者当事人的债务互相抵销;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等情况。
承揽合同可以终止的条件: (一)承揽人死亡或者丧失完成工作能力的; (二)定作人死亡且其继承人不需要该工作的; (三)承揽人或者定作人被宣告破产。
当事人可以约定承揽合同的期限,期限届至时合同当然终止。当事人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合同因当事人达成协议而解除。这是合同中意思自治原则的当然体现。不过合同的终止不得以损害他人利益为目的。当事人行使合同解除权的终止,实际上有两种不同情况: (
主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保证合同终止的方式有偿还债务、担保物消灭、主债权合同无效等。保证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有: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实现;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