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非农业户口没有资格享受土地补偿费。因为非农业户口已经转为城市或者城镇人口,这类人在农村不再有承包的土地,也不存在转行就业的问题,更加不存在青苗费以及附着物,或者说根本没有土地使用权。
(一)土地征收的补偿费用分为三种,分别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二)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
出嫁女户口未迁出的可以分得征收款,已迁出的不可以分得征收款。土地征收补偿款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按法律规定应当分配给集体的所有成员。户口已迁出的外嫁女如遇丧偶或离婚,将户口再次迁回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样有权利分得征收款。
如果出嫁了,但户口没有迁出,就还是该村集体的成员,依法应享受同等的福利和待遇。如果村里的福利只分一半,其行为是违法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民事权利。通常是按户口薄中登记户口进行补偿安置,而不是按有没有分到地。因此,女儿是有权利
出嫁的女儿,如果户口没有迁入男方家可以继承土地和宅基地。继承权男女平等。遗产继承指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
承包地征收补偿费归土地承包人。土地补偿费应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应分配给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应分配给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
土地补偿费用是因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而给予的经济补偿,只有具有成员资格的人,才享有该收益的分配权。出嫁女户口迁出就不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亦不享有获得土地补偿费的权利。
凡是中国公民,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向当地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保障的权力。嫁出去的女儿能否获得低保,是取决于她的家庭人均收入是否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