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有资格享受征地补偿安置的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土地确权时,农村出嫁女可以享受土地承包权益。根据法律规定,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其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独生女出嫁了父母土地不可以给个人,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组织,个人进具有使用权,不具有独立产权。
以下人群有资格享受征地补偿安置: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其分配范围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其分配范围是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
有资格享受征地补偿的安置的人是: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其分配范围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其分配范围是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
已出嫁的女儿户口未迁出原集体经济组织的能分到安置房,户口已迁出原集体经济组织的不能分到安置房,户口迁出后如遇丧偶或离婚将户口再次迁回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样能分到安置房。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区别在于两者概念不同。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因对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而安置补助费是指对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补助费用。
嫁出的女儿可分房子。女儿出嫁了并不意味着她的继承权就丧失了,她仍然是法定继承人,且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在继承权上男女是平等的。所以除非父母在遗嘱中写明继承人,其中不包括女儿的,女儿都是可以继承父母房产的。
嫁出去的女儿土地确权后在娘家可以有地,但不能在娘家和夫家同时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其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虽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可以继续享有本村土地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
《民法典》规定出嫁的女儿可以继承土地和宅基地。继承权是法定的,与女儿是否出嫁无关。法定继承人有第一顺位以及第二顺位,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
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如果是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如果没有按时开工并且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没有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