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对于户口已经迁出的(比如出嫁女、大学生等),或者人不在本村而户口在本村的,是否分发补偿款,是由村集体组织成员集体协商决定的,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是以户口为基本原则,在此基础上,对户口迁出的、户口未动而人不在本村的、甚至是个别未出生或已
嫁出去的女儿户口仍在本村的能分娘家的土地。村的土地承包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应当在集体成员范围内进行分配。嫁出去的女儿户口未迁出且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继续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
出嫁的女儿对土地没有继承权。根据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不享有土地所有权,只对土地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土地所有权,不属于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外嫁女如果将户口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的,在男方家享有拆迁补偿后,在娘家就不能再享有拆迁补偿。征地房屋拆迁安置的对象为: 1、户口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所有权证,并在拆迁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常住人员以及符合农村宅基地审批
计算征地安置补助费的方法是: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计算的征地安置补助费数额,具体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实际情况而定。
在我国出嫁女一般不能分到征地补偿款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女子出嫁后,户口已经迁入其他地区,是没有征地补偿款的。
若户口未迁出,出嫁女有土地补偿款。我国宪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出嫁女若户籍未迁出,仍属于集体组织成员,享有土地补偿款。若户口迁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1、如果还是该村集体成员,依法享有分配农村土地收益的权益,是可以获得土地补偿的; 2、反之,则不能获得补偿。判定是否还是该村集体成员,一是看户口是否还在该村集体,二是看该女是否尽村民的义务; 3、土地补偿费用是因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而给予的经
宅基地可以继承。同时不只是农村户籍的子女可以继承;具有城镇户籍的子女也可以继承父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发生继承,只有在继承农村房屋的同时对宅基地使用权同时发生继承,遵循房地一体原则。
依我国法律规定,出嫁的女儿可以继承土地,但宅基地使用权人对宅基地不享有所有权,只享有使用权,出嫁的女儿不能继承宅基地,宅基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且一户农村居民只能有一处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