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9
债务人失踪的则不能履行还款责任,此时代表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也就是需要对债务承担偿还责任。担保人在承担了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担保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还款,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
债务人失踪导致债务不能偿还的,担保人需要履行债务,但是一般保证中,担保人可以要求先执行借款人的财产。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
债务人失踪的则不能履行还款责任,此时代表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也就是需要对债务承担偿还责任。担保人在承担了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担保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还款,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
债务人失踪的,担保人应当要承担其担保责任,如果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则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偿还债务,如果保证人为一般保证人的,则其享有先诉抗辩权。
如果主债权发生转移,担保人仍在原来的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有约定,依照约定。如果主债务发生转移,由于担保责任主要是基于一种信任关系,必须要经过担保人的书面同意,担保人才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所担保的债务转移,可能会对担保人造
债务人逃跑不履行偿还义务的,担保人要依照担保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是连带担保的,借款到期之后,债务人逃跑,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还款。如果约定一般担保的,债务人逃跑不履行偿还义务的,债权人在穷尽包括诉讼在内的一切方式后均不能清偿债务的
一般情况下,通常可以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通常指,保证人只对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承担时补充责任的保证。连带责任保证一般指,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和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不管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都要及时主张权利
通常可以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通常指,保证人只对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承担时补充责任的保证。连带责任保证一般指,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和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不管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都要及时主张权利,否则会免除
需依情况分析: 一、若有原担保人的书面同意,原担保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二、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三、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如果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申请宣告失踪。申请宣告失踪的主体应该是债务人的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债权人属于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失踪。根据法律规定处理。
债务人失踪担保人的责任要根据保证的方式来分,保证的方式分为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指保证人仅对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承担补充责任的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与债务人负连带责任的保证。 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最好在其离开
债务人失踪担保人去世的,如果债务人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债务人被宣告失踪后可以向其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担保人去世的,可以要求其继承人以继承财产为限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