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控股股东能对公司运作施加重大影响,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定,控股股东的权利主要为: (1)控股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改制重组时应当确保分离社会职能、剥离其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机构和福利性机构及设施不得进入股份有限公司。 (2)控股股东对股
公司股东滥用法人的有限责任实际出资人不需要承担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当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不一致时,一般不主动认定实际股东地位,《公司法》规定可
中小股东行使股东诉权制度有: 1、股东直接诉讼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股东代位诉讼权,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为了保护公司的整体
股东权益保障的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
滥用职权的情形列为四种:一是超越职权,擅自决定或处理没有具体决定、处理权限的事项;二是玩弄职权,随心所欲地对事项作出决定或者处理;三是故意不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或者说任意放弃职责;四是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不正确地履行职责。
禁止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的规定有: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控股股东不一定就是背后的大老板,实际的控制人才是背后的大老板。就是说实质控制人不一定是对公司具有直接的具体股份的股东,他们的存在不一定被周围人所知道。但是控股股东就是指拥有公司的绝大多数的股份,有一定的决定权的股东。
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
1、实际控制人,一般为自然人,控股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2、实际控制人可以和被控制企业没有直接的资本纽带关系,即可以不是被控企业的股东;而控股股东一定是股东。
撤销权是股份制企业每一个股东都可以行使的一种权利,他是指企业股东某种利益受到损害时,可以请求撤销的一种权利。在公司运营实践中,由于股东会实行资本多数决制度,中小股东往往难以通过表决方式对抗大股东。而且在实际操作中,大股东往往利用其优势地位,
股东在涉及公司为其担保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如股东违反这一规定强行参与表决,则构成滥用股东权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查账权,但前提是股东应当有正当的理由,一般为公司的经营活动特别是在财务处理上有损害股东利益之嫌。如果股东为个人经营的目的,
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表现形式有以下三种: 1、完全不履行,是指股东根本没有出资,可以分为拒绝出资、不能出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 2、未完全履行,又称未足额履行,是指股东只履行部分出资义务; 3、履行不当,是指出资时间、形式或手续不符合规定,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