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没收违法所得的规定是,没收违法所得是我国《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处罚种类之一,规定在《行政处罚法》第八条中。在违法所得的认定标准上,应当坚持违法所得是非法收益这一标准,扣除合理的支出或成本。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没收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以及财产刑罚的相关规定为:没收财产包括全部没收和部分没收;没收财产要给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以及没收财产的刑罚由人民法院执行,但在必要时,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一起执行。
1、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2、人民法院审理申请。 3、对于查证属实的违法所得及涉案财产,裁定没收;对不属于应当追缴的财产,应当裁定驳回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人民法院对于犯罪分子没收其违法所得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执行:先由人民检察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然后由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再由执行机关根据裁定书的内容进行执行,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最后执行终结。
属于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的合法财物,应当及时返还;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变卖或者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违禁品、没有价值的物品,或者价值轻微,无法变卖或者拍卖的物品,统一登记造册后予以销毁。
没收违法所得,是指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将违法行为人取得的违法所得财物,运用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强制措施,对其违法所得财物的所有权予以强制性剥夺的处罚方式。
行政罚款是由于法律授权的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强制违反法律规定尚不构成犯罪者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处罚。没收违法所得,是指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将违法行为人取得的违法所得财物,运用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强制措施,对其违法所得财物的所有权予以强制性
公安机关一般是不能直接进行没收违法所得程序的。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需要获得人民检察院批准。《刑法》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公安机关认为有规定情形的,应当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当提供与犯罪事实、违法所得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列明财产的种类、数量、所在地及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公安机关不可以直接进行没收违法所得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