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1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是不可能同时发生的。因为被代位继承人和被转继承人的死亡时间不一样。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是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被转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
遗产继承与债务可以同时继承。遗产和债务的继承必须是一起继承的。也就是说,继承人在接受了死亡主体的遗产之后,是需要偿还其生前没有履行的债务的,此笔债务以继承到的财产数额为限。如果是将全部的遗产都用于偿还债,但是依旧没有还清债务的,那么剩下的债
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遗赠包含在遗嘱内,是遗嘱人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法定继承,是依据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和继承人继承遗产。 遗产继承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1、继承公证,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
转继承应具备的条件有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权、转继承人是被转继承人的所有法定继承人。
代位继承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我国法律规定中,代位继承人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或者是被代位继承人的养子女。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比被继承人先死亡,那么就有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进行代位继承,包括了法律上的拟制血亲。代位继承人可以
遗嘱继承是不适用代位继承的,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
法定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则适用代位继承制度,代位继承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二、能作为被代位继承人的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三、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
代位继承人不用赡养被继承人,也有继承权。但是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赡养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
代位继承仅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因此只发生在法定继承过程中。
代位继承的办理,可以到被继承人住所地或不动产登记地相关机构,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死亡证明进行相关手续办理。代位继承的条件有: 1、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或兄弟姐妹。 3、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才产生代位继承,而被继承人的子女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所代位继承的应该先于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法律对于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享有代位继承权并无规定。依现行法的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也不得代位继承。如该代位继承人是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是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适当分给遗产。因此,只有在被代位人
遗嘱继承人死亡一般不能代位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位继承权仅存在于法定继承人之间。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或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