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1
公司合并需要由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之后签订合并协议,通知公告债权人,编制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公司合并需要进行变更登记。
公司对外投资既可由股东会作出决议,也可以由董事会作出决议。依据《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
股东不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应该是公司承担,与股东无关。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与股东无关。
股东会决议并非全部有效。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吸收新股东需要股东会决议。因为吸收新股东的行为是属于公司增资的行为。是属于涉及公司运营及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因此需要经过股东会的表决,且只有代表三分之二表决权以上的股东通过,才可以吸收新股东。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
企业向银行借款的时候当然需要召开股东会,任何让企业负债的行为都不能由公司的某一位领导人员单独决定,公司借贷属于重大事项,如果绝大多数的股东都不同意借款行为的话,私下和银行签订的借款协议就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一是《公司法》第38条规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要股东会作出决议; 二是《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42条规定分公司设立所提交的材料中第 (四)项规定“ (四)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所以说工商部门仍可以要求公司提
发行公司债券需要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通过。特别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本公司增减股本和发行任何类别股份、认股权证和其他类似证券;发行本公司债券;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公司章程的修改; 及在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的
子公司决议需要股东认可。子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民事主体,其作出的普通决议,需要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而重大决议,需要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