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有遗嘱需要先经过公证处公证后,受益人才能申请继承房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可知,有遗嘱要办理房产过户,首先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之后再到区或者市的公
一份具备法律效力的合同,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 第二,双方当事人具有订立合同的真实意思,即意思表示应当真实,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无效; 第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
遗嘱继承房产办理过户,首先应办理继承权公证手续,然后持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房屋产权证书、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等资料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过户登记,资料符合要求的,经不动产登记部门审核后核发新的不动产登记证书,过户完成。 因遗嘱继承申请过户房产的
遗产继承的公证办理手续,需要根据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这两种类型,做出不同的区别。具体来说,二者都需要经过以下的手续:首先,继承人应当共同前往不动产所在地或者被继承人死亡前的住所地的公证处,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手续。其次,继承人在拿到公证文书之后,
独生子女继承房产遗嘱,需要立遗嘱人在遗嘱中说明自己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并在遗嘱中表明,遗嘱是在本人具有正常的认识能力、表达能力清楚之时所立,明确自己的遗产并就遗产分配作出处理的情况说明,由立遗嘱人签字。
合伙做生意的,协议应当这样写。合伙的事项是什么,这个是必须写清楚的、所有合伙人的姓名和住所、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合伙事务的执行、入伙与退伙、合伙人发生争议后,解决争议的方法有哪些、合伙事项的解散和清算、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独生子女继承房产需要按照法定的顺序继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
遗嘱没有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生了重病、没有行为能力等,导致无法执行遗嘱的,那么要让全体法定继承人,来作为遗嘱执行人。遗嘱人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也没有法定继承人,遗嘱就要由遗嘱人在世之前,所在单位或继承开始地点的基层组织,如居委会、
老人没有遗嘱,继承的方法如下: 1、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办理; 2、没有遗赠扶养协议,也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继承开始后,一般是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法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才能由第二顺位
有遗嘱的房产,需要办理过户手续的,需要先按照遗嘱约定确认房产归属。确认房产归属后,继承人需要准备好登记申请书、继承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以及遗嘱等材料,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房屋登记,
订立遗嘱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 1、遗嘱人要具有遗嘱能力,成年人以及超过16周岁,但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生活来源的、精神健全的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亦即具有遗嘱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也就是要求最终由
父亲的遗嘱没有公证,若是符合法定的遗嘱要件,父亲留下的遗嘱仍然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根据订立遗嘱的方式不同,遗嘱可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打印遗嘱和公证遗嘱。上述的几种遗嘱,都具备法律效
首先,按照现行法律规定,遗嘱的效力小于遗赠扶养协议,大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继承开始之后,首先要看被继承人是否留有遗赠扶养协议,如果有的,与之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一方是最先有继承权利的人;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且遗嘱无效,或者还有财产没有被继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