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7
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合同中没有以承揽人、定作人指称双方当事人,也不影响对其法律性质
采用格式条款的合同是格式合同,其中的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提醒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
“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标准合同、格式合同、定式合同、定型化合同,也有人称作附合合同等。格式条款具有以下特点: 1.作为要约,其对象具有广泛性。2.条款具有持久性。3.条款具体细致。格式条款往往内容繁复,条款甚多,具体细致。4.由事业
1、购销合同,是指一方将货物的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转移给对方,对方支付价款的协议。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采购、预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等形式。 2、购销合同主要条款包括货物名称、数量、质量和包装质量、价格、交货期限、违约责任等。
第一,在一定程度上讲,格式条款的订立违背了契约自由的原则;第二,格式条款的订立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契约正义;第三,格式条款的订立体现出缔约双方当事人地位的相对不平等。
格式合同的效力: 1、符合法律规定的格式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格式合同无效; 3、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合同无
格式合同是指采用格式条款的合同,也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 非格式合同是指格式合同以外的其他合同,是指合同双方或者多方签订合同是充满随机性,并没有采用现有的固定格式的合同。
承揽合同中的承揽人的主要义务是:依约定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并交付相应的工作成果。在交付工作成果之前,对标的物意外灭失或工作条件意外恶化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格式合同是指全部内容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合同。当事人订立格式合同的,提供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合同中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
格式合同,是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合同中如有规定免除制定方的责任,加重对方的责任,或者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均无效。但该条款无效,不影响格式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订立格式合同的法律效力是:如果格式合同是依法订立的,不具备无效事由,并且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遵循了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也合理提请对方注意相关重要条款的,格式合同有效。
承揽合同的标的是定作人所要求的,由承揽人所完成的工作成果。该工作成果既可以是体力劳动成果,也可以是脑力劳动成果;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其他财产。但其必须是按照定作人特定要求,只能由承揽人为满足定作人特殊需求通过自己与众不同的劳动技能而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