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7
内容由一方预先拟定,并未与对方协商的合同为格式条款合同。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履行提示义务,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合同有以下特殊性: 1、不可协商性,格式条款在订立合同时无需与对方协商; 2、持久性,格式条款由当事人预先拟定并可以重复使用; 3、不平等性。
对于需要备案的格式合同,法律没有详细的规定,实践中依各合同的性质,需备案的格式合同有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旅游合同、运输合同、供用电、水、气合同等类型的合同。
承揽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生效,不以当事人一方对标的物的实际交付为合同成立生效要件。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中,完成工
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目的; 2、承揽人完成工作的独立性; 3、定作物具有特定性; 4、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对定作物承担一定的风险; 5、承揽合同为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 6、法律依据:《民
承包合同是指承包人为完成一定工作为目的,交付工作。合同包括加工、定制、维修、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数量、质量、报酬等条款。
承揽合同附随注意义务是定作人有协助承揽人完成承揽工作的义务。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
合同的格式条款主要具有下面几点弊端: 第一,在一定程度上讲,格式条款的订立违背了契约自由的原则。因为格式条款是一方当事人预先制定,合同相对人并不参与进合同条款的制定过程,因此没有办法就合同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协商,无法表达个人意愿,在一定程度上
格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格式合同的要约向公众发出、并且规定了在某一特定时期订立该合同的全部条款;制式合同的条款是单方事先制定的;格式合同条款的定型化导致了对方当事人不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
承揽合同纠纷是指在签订承揽合同时发生的纠纷。承揽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共有四种: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承揽合同是日常生活中除买卖合同外常见和普遍的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