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最高法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后,发现原告或者第三人在提起行政诉讼前已经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中止行政案件的审理。
是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审理民事案件,保障和便利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为解决房屋买卖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商品房买卖一般是指开发商投的土地后,经过相关的文件审批,在该土地上修建的住宅。通常情况下,商品房就是从开发商手里购买的,这个过程中容易产生纠纷,因此我
正当防卫的成立标准、防卫过当认定等问题上,实务中和学界一直都把关偏严,正当防卫限度的司法异化现象长期存在防卫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应当综合考虑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危害程度和防卫的时机、手段、强度、损害后果等情节,考虑双方力量对比,结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4年4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1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为正确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2015年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40次会议通过,根据2016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4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修正)为依法及时公正审理跨
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也明确规定了次债务人不能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到期债权予以否认。
执行款不提存于法院,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公证处为法定提存部门, 人民法院是不能作为提存部门的。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
关于子女抚养的具体规定是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由母亲抚养。若母亲有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等情形,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法院子女抚养意见是这样规定的: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
申请人想要申请强制执行措施必须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的法律文书;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依据法律规范;被申请人的相关信息;法院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