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如果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以前事实婚姻的双方当事人要进行财产分割的,则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分割,可以先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
不领证有孩子不属于事实婚姻,目前我国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了,只有办理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才视为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不过如果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同居,并且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则可以视为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有孩子,不一定受法律保护。 法律上承认的事实婚姻需要具备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除此之外,
事实婚姻与法律婚姻的有区别,具体为: 1、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合法婚姻受法律保护; 2、合法的婚姻关系一旦确立,夫妻双方即享有相互扶助的义务,事实婚姻的双方却不享有这种确切的人身关系; 3、合法婚姻夫妻双方分别为对方的第一继承人,事实婚姻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是事实婚姻。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不管是不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都算同居。
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的存在,事实婚姻不具备婚姻的效力。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并且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男女两性结合。符合结婚实质性条件的男女,以终生共同生活为目的,应该补办结婚登记以
离婚时个人没有财产,但有共同财产就还需要平分财产的。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夫妻双方可以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与他人同居虽不能被认定为事实婚姻,但长期以来跟第三者以夫妻的名义在一起生活的,知道别人有配偶仍然以夫妻名义生活的。都可以被认定为重婚罪。并不要求一定构成事实婚姻或者领取结婚证。
在一定情形下,无效婚姻可以变为有效婚姻。比如结婚时,男未满22周岁、女未满20周岁的,那么这样就属于无效婚姻。但是,在男女双方达到其结婚年龄后,就可以补办登记手续。这样无效婚姻就可以转化为有效婚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
婚前财产公证有效的规定是: 1、公证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公证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 3、当事人携带相关材料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提交公证申请书; 4、公证员受理申请后,就财产的内容,财产的权利进行核查,符合条件的,进行公证,发放
当事人对分割离婚财产产生争议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在三年内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