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5
不写借条的借款能否追回要看情况。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出借人可以凭借就借款事项沟通的电话录音、短信记录、转账凭证、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人证言、借款人签订的还款计划等相关证据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在诉讼过程中,这些间接证据可以形成证据链条提交给法
可以,但是需要当事人委托,或者同意。如果欠款人委托写的,那么需要获得欠款人的书面授权。以避免欠款人不还钱不承认该借款的存在,没有授权委托会承担由此引发的责任风险。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
最好是借条所有内容都由借款人书写,如果有打印版本,借款人处的签字和日期必须由借款人签字捺印。
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按以下的规定执行:关于担保期限,我国《担保法》规定: 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
1、这个签名人没有责任,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2、这种情况,不属于担保,或者说没有形成担保的行为。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
借条上可以写上还款日期。借条属于借贷合同,合同实行意思自治原则,借贷合同是双方意思自治的产物。也就是说,借贷合同中的条款以及具体内容,都应当由双方事先协商决定,并且在借条上注明。因此,借条上当然可以写上还款的具体日期。只要双方自愿,可以选择
借条上,如果借款人的姓氏被写错了的话,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人民法院在审理的过程中,不一定会认定这一项债权债务关系成立。这主要因为:出借人也就是借款人的准确姓名,是借条中的重要内容。而借条,又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重要证据。我国
借条上是可以写上担保人的。除了写上担保人的名字,并且由担保人签字之外,还应当写清楚担保人担保的方式,担保的内容,担保的期限。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如果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那么是按一般保证来处理。目前诉讼时效已经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