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依据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未成年人如果有刑事责任承担能力的,没有对当事人进行羁押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传唤嫌疑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定是: 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
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定如下: 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
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定义是对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对其提起公诉以前的称谓。犯罪嫌疑人必须是特定的人,对尚未找到的和身份未确定的犯罪实施者不能称为犯罪嫌疑人。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应遵守的规定有: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
犯罪嫌疑人和罪犯是在案件不同过程中的不同叫法。其中犯罪嫌疑人是指还未经过法庭审判,没有认定其罪名的有重大犯罪嫌疑的行为人。在侦查、起诉阶段,不论其犯罪事实有多明确,都只能被称为犯罪嫌疑人;而罪犯是指已经经过审判,确认其罪行的犯罪分子。在有罪
我们经常会在电视上听到或者书籍网络上看到犯罪嫌疑人这个词,那既然都犯罪了为什么还叫犯罪嫌疑人而不是直接改叫罪犯呢?犯罪嫌疑人和罪犯既是两个不同的叫法,更是在案件不同阶段中的不同叫法。犯罪嫌疑人是指未经审判,没有认定其有罪,但是经公安机关确认
又称嫌犯,罪嫌。指犯罪侦查机关的侦查对象或者被侦查线索初步确定的怀疑对象。犯罪嫌疑人必须是特定的人,对尚未找到的和身份未确定的犯罪实施者不能称为犯罪嫌疑人。在刑侦实践中,犯罪嫌疑人可能被不在场证据和其他科学证据排除嫌疑。刑事侦查终结后受到刑
在审判机关(法院)对案件当事人做出了有罪判决,且已过10天案件当事人的上诉期和检察机关的抗诉期以后才对当事人正式称为“罪犯”。若一审法院判决以后案件当事人或者检察院上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在二审期间案件当事人仍称为“被告人”,只有二审
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情形有: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刑事拘留,最长可达37天,如批准逮捕后,公安再侦查关押,最长也可达7个月;如果是行政拘留则最多15天。 如触犯刑法,被检察院起诉,需要判刑入狱。 从拘留到法院判决关押期间,除律师外一般不许他人会见,也不能使用通讯工具。 在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规定如下: (一)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二)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