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养子女与养父母建立收养关系之日起,则与生父母不再具备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无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但如果生父母生前立有遗嘱,将部分或全部遗产赠与被其他人收养的亲生子女,那么被他人收养的亲生子女就有权取得受赠的遗产。
妻子先将夫妻共同财产中先行分割一半,剩下的才可成为全部遗产继承人进行依法分割。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子女和父母互为对方的第一序位继承人,原则上来说,各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均等分配被继承人的遗产,能分多少,具体看继承人的个数。
养子女有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
父亲的遗产如果没有遗嘱,母亲和子女各继承其中一份,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不论父母是否离婚,也不管孩子是由谁直接抚养,孩子都是其亲生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但是,继承法规定了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所以如果其父母去世前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话,则按遗嘱来继承。在未留下遗嘱的情况下,其婚生子女当然有权与其
父母继承的遗产不一定会比妻子多,具体情况如下: 1、按照法定继承方式来分配遗产的话,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2、因为父母和妻子属于同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3、但是如果立有遗嘱的,遗嘱中指明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并且老人可以因子女未尽赡养义务,在订立遗嘱的时候不指定子女为继承人。
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可以依法继承父母遗产。 民法典继承编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
离婚后子女有继承权,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论离婚的父母是否扶养他的子女,均不影响其子女的继承权。子女的继承权是缘于与其亲生父母的血亲关系,而父母离婚只是解除了父母的夫妻关系,并改变不了子女与父母间的血亲关系;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同样未改变
不用。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