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退伍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包括以下内容: 1、个人财产不分割,另有约定的除外,且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2、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若当事人另
军人离婚财产分配方式如下: 一、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二、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
退伍军人离婚时,其财产分割方式是: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分割进行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仍归个人所有,无需进行分割。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夫妻平均分配。“平均值”指将
退伍军人离婚时,其财产分割方式是: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分割进行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仍归个人所有,无需进行分割。
退伍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包括以下内容: 个人财产不分割,另有约定的除外,且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若当事人另有约定的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离婚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
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方法有: 1、军人伤亡保险金等财产的分配: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2、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
退伍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 1、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若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2、个人财产不分割,另有约定的除外,且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退伍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如下: 1、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个人财产不予分割,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2、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离婚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如下: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
1.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2.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3.计入个人账户的住房资金,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