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结婚证不可以异地领取,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 (2)男女双方户口本(集体户口的需要将集体户口第一页打印并盖章,并且
结婚登记的程序大致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步骤。(1)、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照片、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结婚是指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男女双方领取结婚证后,正式成为合法夫妻。现在的结婚登记,需要双方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证明,到男女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结婚登记,办理
结婚登记不能在异地登记,只能在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结婚登记的流程: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
办理结婚登记的手续是: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
结婚登记的办理手续是: 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审查。登记机关审查双方的结婚申请; 3、登记。经审查,婚姻登记机关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结婚登记手续是: 1.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结婚申请; 2.婚姻登记机构的工作人员对双方的证件材料作出审查; 3.符合婚姻法要求的则登记结婚发给结婚证。
结婚登记手续办理如下: 1、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由县级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双方提交的证件和声明,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
登记结婚流程: 1、当事人携带自身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与配偶没有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放结婚证。
办理结婚登记的手续如下:男女双方应携带各自的户口本和身份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法律规定的,由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婚姻登记,即建立婚姻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下列手续: 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再婚的还需要持离婚证或者法院的判决书
办理结婚登记领结婚证的内地居民需要携带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1)本人的户口簿; (2)本人的身份证; (3)本人无配偶证明; (4)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男女双方携带以
重庆市居民: (1)本人的常住户口簿、身份证原件。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本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填写)外国人: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无配偶证明(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