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退房。根据《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房屋工程质量有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可以退房。购房者可以参照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条款对照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要求开发商依法进行修复和损失赔偿;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购房者
居住时发现房屋质量问题,且因此无法正常居住使用时,可以退房。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
可以的。可退房的情形:房子的品质不合格。按照有关法令划定,因房子的品质不符合标准而致使不能使用的,并经检验确实不合要求的,买房人可请求取消条约和补偿相应的损失。所以,对于房子的品质或有严重情况而引致不能住的,如顶层漏雨修了数次还是如此,隔音
可以退房的情形有: 1、延期交付房屋。与开发商约定了交房时间,却一直没有等到交房入住的通知。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开发商在经购房人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则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返还订金或支付的房款利息。
如果是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或者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的可以要求退房。一般认定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主要是房屋入住后由于前期施工原因导致房内空气质量差影响室内居住人的健康、房内噪声影响居住等。
房屋质量有问题可以退房,但是需满足规定的条件。如房屋的质量问题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者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和生活等情形,可以退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因房屋主
房屋有质量问题能获得退房赔偿的情形有: (一)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的; (二)交付使用后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 (三)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
房屋质量和延迟交付纠纷问题可以退房。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买受人可以退房;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房屋延迟交付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买受人可以退
房屋有质量问题能退房赔偿的情况: 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 二、因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三、在保修范围内的一般质量问题,购房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