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的起算时间,可分为两种情况: (1)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
第一,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第二,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后,在七天内把复议申请书的副本或者是复印件发给被申请人;第三,被申请人在收到相关资料之后要之在十日内提出书面的答复;第四,复议机关进行审查和调查,并且提出和通过复议意见,第五,复议机关制作复议
首先,确定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即具体的行政行为、行政合同,是否合理、合法。自知道该行政行为起的六十日内向作出该行为的上一级机关或本级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人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复议机关做好基本情况、主要事实等重要信
当事人若对征地相关事由不服,应当在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的形式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行政复议申请后六十日内行政机关应当作出决定,我国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
申请复议的法定期限为申请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提出。原来的法律、法规规定复议申请期限不满60日的,一律按照本法规定,即复议申请期限为申请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
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必须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行政复议期间,已经作出的行政行为决定一般不停止执行。但《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含有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情形其中之一的
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是谁: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有以下这些: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2、行政机关与
申请复议是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做出的具体决定不服向原机关或上级机关提起的重新审查申请。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形式包括书面形式提出和口头形式提出。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
合同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合同当事人无约定的,可考虑应依合同性质区别对待:财产性质的合同(比如买卖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的,死亡的一方当事人有继承人的话,继承人继承合同的财产权利则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继承人不原意继承的话,合同终止;具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