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派出所处理结果不公,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向该派出所所属分县局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市局)提起行政复议。 2、向所属分县局所在的区、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3、向该分县局所在地区、县的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派出所不作为的举报方式是: 1、向派出所的上级机关,即所在地的公安局举报。 2、向人民检察院举报。 3、向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4、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投诉派出所不作为的,可以向本级政府部门或者派出所的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投诉。《行政复议法》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
派出所处理结果不公,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向该派出所所属分县局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市局)提起行政复议。 2、向所属分县局所在的区、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3、向该分县局所在地区、县的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派出所不作为投诉有4种方式: 1、找人民警察机关,派出所的上级机关,公安局有一个部门叫控申科就是举报公安民警的。 2、人民检察院。 3、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4、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派出所有违法乱纪行为,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进行投诉或者控告。在行政案件中,如果当事人认为派出所处理不公正,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的六十天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之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办案警官不作为,作为国家工作人不作为,可以救济的方法有:1.是刑事案件,找检察院进行申诉,让检察院监督公安的立案、侦查活动。2如果果是治安案件,警察不作为可以向公安的同级政府或是其上一级公安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告他们
派出所处理结果不公,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向该派出所所属分县局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市局)提起行政复议。 2、向所属分县局所在的区、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3、向该分县局所在地区、县的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派出所不作为的举报方式:向其所属的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机关受理举报内容后,应当及时展开调查,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派出所服务态度差的话可以举报,原则上要去找区公安局。如果区公安局不管的话,可以上区政府的法制办。而且有些区公安局有的时候会有局长接待日,也可以在局长接待日时去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