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保护环境的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条。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有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国家鼓励开展环境基准研究。
保护环境条款的规定: 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2、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格按照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3、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应当向国务院环境
环保违法行政拘留实施办法的规定如下:《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环境违法案件行政拘留的实施,监督和保障职能部门依法行使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不用交的有:已成立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场地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和在符合环保标准的设施、场地贮存或处理固体废物的。免征的:农业生产、铁路机车等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依法成立的城乡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地排放应税污染物,不超过排放标准的;纳税人使用
行政拘留10天的规定具体如下: 1、行政拘留后人在拘留所可以携带生活必需品,也可携带一部分现金在拘留所内购买相应的生活用品; 2、亲友所带的衣服经过检查,工作人员是会转交给被拘留人的; 3、发现被拘留人携带违禁品或者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的,
环保条例行政拘留的情形: (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 (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 (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应当符合的条件:一是被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二是被拘留人提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三是公安机关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四是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依法提出了符合法定条件的担保人,
我国环境保护法的三项基本政策如下:1.公众参与、普及环境教育的政策;2.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政策;3.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利用的政策。
行政拘留的规定包括: (1)行政拘留是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限制个人自由,不能自由出入,接受管制; (2)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 (3)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一:对行政区域内的环境质量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二:改善环境质量。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环境保护目标和治理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 三:对环境保护加大财政投入。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
违反《环境保护法》承担的法律责任有:罚款;责令改正;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责令停业、关闭;责令恢复原状;罚款,并予以公告;拘留;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引咎辞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