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8
事实婚姻可以分遗产。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同居关系,该同居关系应当产生于1994年2月1日之前。且事实婚姻适用于一般的婚姻制度。例如,事实婚姻双方互为配偶,具有法定继承权。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婚姻无效不能继承遗产,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继承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事实婚姻的财产认定,可以由双方协商财产认定事宜。法律明确规定,事实婚姻属于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属于非法同居关系,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的
事实婚姻由男女双方协商分割财产,在事实婚姻期间属于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是属于可以分割的共有财产,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不分割。
事实婚姻不同于同居,是不能自行解除的。在确定双方构成事实婚姻的情况下,如果要解除事实婚姻,需要去法院起诉离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对于事实婚姻,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共同生活的,属于同居关系而非婚姻关系,不受我国法律保护。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首先也可以由双方来自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且有证据证明是双方的共同财产的,可以按照各自拥有的比例分割该共同财产;如果不属于共同财
如果确实属于法律所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的(如果在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共同生活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属于事实婚姻处理); 在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首先可由双方协商来自行分割财产,如果协商不成的,应依以下原则进行: 1、依双方约定或法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其去世后,作为他个人的遗产发生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的顺序如下: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
事实婚姻可以起诉离婚,法院首先会进行调解,若是调解不成并且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应当判决离婚。只有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才属于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可以告对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相关诉讼。当事人需要注意起诉的法定条件为: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符合起诉条件即可以起诉。但是只单纯要求解除事实婚姻,法院不会受理。
视情况而定。目前我国现行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的观点。婚姻关系必须以婚姻登记和结婚证为基础。如果没有结婚登记和结婚证,那是同居关系,不是夫妻关系。因为没有夫妻关系,同居期间不存在“出轨”问题。因此如果以婚姻关系为由提起诉讼,就不会成立,也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