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9
无罪辩护的情形主要有: 1、被告不是本案的犯罪分子,被告从未实施检察机关起诉的,不可能成为有罪人或者承担刑事处罚; 2、被告的行为是基于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被告主观上有防卫思想,其行为不超过必要限度,或者在特殊正当防卫下实施的,不为罪;在
不用数罪并罚的情形有:盗窃信用卡并冒用他人信用卡,以盗窃罪论处;因受贿而徇私枉法或者枉法裁判的,犯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或者枉法裁判罪,择一重罪处罚;为走私而骗购外汇的,为骗购外汇而伪造有关公文的,如果实行了走私罪的,以走私罪一罪处罚等。
受贿有自首情节缓刑满足法定条件的合理。犯有受贿的犯罪分子具有悔罪表现,包括自首、立功、全部退赃、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交纳罚金等情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可能审判缓刑。
事后受贿是能构成受贿罪的。法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同时,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受贿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 1、对象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主要对象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次要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诚信; 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产,或者
不用数罪并罚的情况有:盗窃信用卡并冒用的;伪造货币出售、运输的;私拆、毁弃邮件从中窃取财物的;因受贿徇私枉法的;为走私骗购外汇、为骗购外汇伪造公文的;使用破坏手段盗窃数额较大财物的;犯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又犯罪的;犯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
行为人的行为可以构成拐卖儿童罪的情形包括: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之一,只要实施了前述一种行为,即以拐卖儿童罪论处。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抢劫罪的加重情形有: 1、入户抢劫; 2、抢劫公共交通工具; 3、抢劫银行或者其余金融机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造成重伤、死亡; 6、冒充军警抢劫; 7、持枪抢劫;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 抢劫罪
强奸罪加重情形具体有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或情节恶劣的加重处罚;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加重处罚;二人以上轮奸的加重处罚;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加重处罚。
同居涉嫌犯罪的情形有以下: 1、重婚罪,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或者知道有配偶同居,以夫妻名义稳定持续地生活在一起,这种情况构成重婚,涉嫌重婚,将被判刑; 2、强奸罪,若与14岁以下的幼女同居,无论幼女是否同意,均构成强奸罪; 3、破坏军婚罪,是
认定为贪污罪的情形有以下这些: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立案: 1、个人贪污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以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扩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
抢劫罪减刑的情形有: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 确有悔改表现是认罪服法;认罪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 立功表现是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