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继承顺序是按照第一顺序、第二顺序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至四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法规定如果有遗嘱或遗赠的,以遗嘱或者遗赠为先。没有遗嘱或遗赠的,适用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及父母。如果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则丧失继承权。如果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可以由孙子辈继承相应的财产。对于儿子去世,儿
(一)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动机是否是争夺遗产,也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只要是主观故意,都应确认该继承人丧失继承权。至于过失杀害被继承人的,则不能确认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二)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只要主观上是故意,且具有争夺遗产的动机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
法定继承的分配方式是:一般应当均等分配;应当予以照顾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的法律规定: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后依法丧失是继承权。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的行为属于继承权的绝对丧失,继承权的绝对丧失,其法律效力在于继承人的继承权永久丧失,不可逆转。即使被继承人没有死亡,杀害行为未遂,甚至是被继承人事后原谅继
继承法已失效,民法典对丧失继承权情形的规定如下: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或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一定会丧失继承权; 2、继承人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或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但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
财产继承权的法律规定,由于《继承法》于2021年开始失效,由《民法典》代替。规定如下: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继承法已经废止,依据民法典: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定继承,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遗产继承时效不是2年,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
转继承法定继承的关系: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
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开始继承,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再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详细见下: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