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3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要续租的,双方当事人可以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如果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房屋租赁合同过期,如果想要续签的,可以和出租人协商一致,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
租客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出租人可以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如果双方约定了违约金,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继续使用的依据如下:《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属于财产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
房屋出售还需要履行租赁合同,所有权的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房东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租客,租客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
长租房合法办理手续有: 1、双方签订租赁合同。 2、房主查看房客身份证,(可向公安局确认身份证)并索取复印件做为合同附件。 3、房客查看房主产权证明(可向当地房地产交易所进行确认),房主身份证(可向公安局确认身份证)及两证的统一(即产权证的
房屋出租合同解除的情况: 1、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擅自转租; 2、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 3、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
房屋出租人解除合同条件有:承租人未按照租赁房屋的性质使用租赁房屋造成房屋损失;承租人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扩建;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承租人未支付租金或迟延支付租金;不定期租赁;不可抗力。
房屋的租赁合同应当保证以下内容:1、出租人的姓名、性别、民族、住所和联系方式;2、承租人的姓名、性别、民族、住所和联系方式;3、房屋的位置,还有房屋的内部情况;4、房屋的租赁期限;5、房屋的用途;6、房屋的租金,还有承租人支付租金的时间和方
解除了房屋租赁合同会产生下列后果: 一、合同中尚未履行的内容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二、如果合同是由于一方违约解除的,则违约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双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