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
破产清算程序的清偿顺序为:首先需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需清偿职工工资、社保费用、补偿金等费用;再是其他的社保费用和欠税;最后清偿普通的破产债权。
地产商破产清算清偿顺序是: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
破产清偿顺序如下: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 3、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法律规定,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由清算组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未得到
公司破产清算的赔偿顺序为: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保险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3、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清算银行债权的顺序: (1)支付破产费用。 (2)应当支付所欠破产企业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3)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4)应当支付破产商业银行所欠的税款。 (5)应当支付破产债权。
破产清算清偿货款属于普通破产债权,最后清偿。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按顺序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破产人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
公司破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清偿顺序为所欠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经济补偿金;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被宣告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
当企业破产清算时,该企业的债券与股权的清偿权优先顺序为一般债务,次级债务,优先股,普通股。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有担保的债权在破产清算中顺序如下: 1.担保债务; 2.清算费用(含流转税); 3.工资社保法定补偿金(应扣缴个人所得税的要扣缴); 4.各项税费; 5.普通债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