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行政许可的五种种类包括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其中核准是指行政机关按照技术标准与经济技术规范,对申请人是否具备特定标准、规范的判断和确定。登记是指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是否具有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主体资格与特定身份的确定。
我国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许可一般包括了下列特点: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赋予行政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是依申请的行为;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其许可的内容是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以及行政许可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的种类:从行政许可的性质、功能和适用条件的角度来说,大体可以划分为五类: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普通许可是准许符合法定条件的相对人行使某种权利的行为。凡是直接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活动,基于高度社会信用的行业的市场准入和
行政许可的设定: 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法律的形式设定行政许可。 2、国务院可以通过制定行政法规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行政许可的设定原则: 1、法定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2、公开、公平、公正原
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的立法界定,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法律明确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其适用范围没有地域限制的,申请人取得的行政许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行政许可的特征包括以下五点,分别是: 1、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相对方针对特定的事项向行政主体提出申请,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前提条件,无申请则无许可; 2、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行政许可以一般禁止为前提,以
行政许可的范围有,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以及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
国务院所设定的行政法规有权设定行政许可,但是应当在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设定。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行政法规有权设定行政许可,但是也有相应的限制。只有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行政许可设定权限为: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形式有审批、审核、核查、核准、确认、同意、验收、验证、备案、年审、年检和登记以及会审等。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内容包括:行政机关内部审批、政府作为产权人对相关资产管理的审批、政府财政优惠待遇审批、授予荣誉称号的审批以及宗教
1.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政府和政府所属部门都属于行政机关,但并非所有的行政机关都能够实施行政许可。只有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才有权实施行政许可,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具有管理公共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