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对于行政许可进行设定的行政机关所应当遵守的规定包括:遵守法定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高效便民原则以及信赖保护原则。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情况如下: 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2、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
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情况如下: 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2、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
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程序的规定: 一、行政许可的变更,是指根据被许可人的请求,行政机关对许可事项的具体内容在许可被批准后加以变更的行为。许可证具有确定力。无论是对持证人还是对许可机关,许可证经颁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 二、变更的原因可
(一)法定的行政机关。行政许可一般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二)被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 (三)被委托的行政机关
行政许可事项有,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2条的规定,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二)有限自然资源的
书屋行政许可主要包含以下几种: (一)企业印制发票审批; (二)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三)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四)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五)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程序的规定: 一、行政许可的变更,是指根据被许可人的请求,行政机关对许可事项的具体内容在许可被批准后加以变更的行为。许可证具有确定力。无论是对持证人还是对许可机关,许可证一经颁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 二、变更的原因
行政规章能够设定行政处罚。例如对于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如果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国务院部门规章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
对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需要先进行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请行政诉讼;对行政机关侵犯个人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主要形式有验收、验证、备案、审批、审核、核准等,内容包括对于行政单位内部人事的审批以及政府财政审批等。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非歧视的原则。
行政审批不是行政许可。行政许可并不代表已经审批,但是行政审批一定需要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行政审批是指政府机关或授权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有关文件,对
《行政许可法》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如果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人民政府规章可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