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7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也就是说,在用
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劳动者,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其他情形下,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企业拒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提出要求,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若单位不签订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处理方法如下: 1、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标准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没有在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的,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口头通知,法律只是对于签订劳动合
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 1、企业在面试员工时应该告知员工必须与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否则企业不应录用该员工; 2、注意应该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与其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或合同期满之日起,一个月内; 3、书面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拒签合同的,书面通知终止
劳动者可以拒绝签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权利终止劳动关系。因为签订劳动合同并不仅仅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也是劳动者的义务,如果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也就意味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不应承担因劳动者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产生支付双倍工资的责任。用人单位主动要求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拒绝签订,是劳动者放弃自身的权利,由此产生的责任也不应由用人单位承担,这有别于用人单位主动不签的性质。
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不超过一个月,劳动者应当及时与其协商,要求其签约;如果超过一个月,则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调解、仲裁等方式来要求单位签约,并且向本人支付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的每月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