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无偿合同的违约责任采用过错责任原则。比如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赠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已没有重大过失
违约责任是指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由于自己的过错造成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向对方承担的一种民事经济责任。
劳动合同中能够约定违约责任。例如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专业培训的,就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违约金是违约责任的一种承担方式。或者劳动者负有保密义务的,双方也能在合同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和违约金条款。
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责任,可以约定违约责任的两种情形是: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一是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
如果满足下列条件,则劳动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是有效的:双方约定时的意思表示真实;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除服务期、保密期和竞业限制外,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不违背公序良俗;其他。对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了9项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这其中并没有经济赔偿责任条款,因此这种条款属于选择条款,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
一、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劳动者因自身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对违约责任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或竞业限制约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向单位支付违约金;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企业违约的情形具体如下: ①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或违反法定或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②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违约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③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不支付或拖延劳动者工资报; ④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
如果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责任是应当按约定向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也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如果是单位违约,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要依法予以赔偿;如果是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或竞业限制约定的,要向单位支付违约金;如果有其他违约行为,给单位造成损失的,也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合同违约责任包括: 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同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合同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