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4
人民法院可以拍卖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但是司法实践中一般较少适用。这主要是因为,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因此,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生活资料。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保障农民的居住权,一般情况
房屋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是关于房屋的情况。房屋是交易的标的物,合同之中要明确房屋的基本情况和权属情况。比如房屋有抵押,那么需要明确什么时候办理完毕解除抵押的手续;第二就是关于房屋交易价格的条款。例如房屋的成交价格,过程
安置房买卖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第一就是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纠纷,是最好的解决纠纷的方式,因为这种方式既省时省力又省心;第2种就是在非仲裁机关和诉讼外的第三方主持下,房屋买卖纠纷的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农村房屋可以继承。通常农村房屋有宅基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的所有权都可以依法办理继承过户登记手续。如果没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也可以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过户登记手续。由于宅基地使用权是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基础,所以基本
安置房是能贷款的,前提是要符合规定的条件。 因为城市规划等的原因,需要进行拆迁,从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的房子,就是安置房。 买卖安置房,要先取得安置房房产证,这时安置房的过户和普通的房子一样。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的被拆迁户,其中也包括了
签订合法有效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就是交易的标的物也就是房屋本身是否可以进行出售。重点要审查房屋是否有房屋的产权证,房屋是否是违章建筑,是否是宅基地。第二就是注意交易的主体,如果有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
在向法院起诉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在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出卖人请求买受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钱款的请求权,当然适用诉讼时效。而买受人请求出卖人交付不动产和办理产权登记的请求,则要分情况处理。如果出卖人没有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也
农村自留地是不可以建房的。 首先农村自留地有别于宅基地、或者是承包地,虽然它们同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但是自留地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必要补给,它一般是为了让农民利用剩余劳动力和时间,生产各种农副产品,改善生活条件的。 一般农村建房需要经过以下流程
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是由购房者和出售方协商确定的,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就是有效的,是受法律保护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主要包含了以下五个部分:第一就是签约主体的信息。就是指的买卖双方的身份信息;第二是关于房屋的具体情况,例如房屋的产
农村房屋只有在特定的纠纷中可以被执行,一般情况下法院无法执行。例如借款合同纠纷中,借款人名下有一套农村房屋,债权人起诉借款人还款,债权人胜诉后,也无法请求法院执行借款人名下的农村房屋,因为农村房屋原则上只能在集体内流转,不能公开交易,法院无
购买安置房的风险有: 1、没有产权的安置房,无法办理产权证; 2、如果家庭成员对安置房的分配存有异议的,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能需要至法院进行调解,最终的合法权益人则无法确定是谁; 3、在购买安置房等待过户的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因出售方自身债
农村自建房买卖合同不一定有效,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如果是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之间签订的自建房买卖合同应当认定有效; 2、如果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只要其符合合同生效要件的,也应当认定有效;
一般情况下安置房是有房产证的。没有房产证的安置房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安置房是使用集体土地建设的,我国大部分地区集体土地上盖房屋均不予办理房产证。第二种情况是拆迁方尚未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出让金,由于房产证所代表的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权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