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被认定为四级伤残的,应当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享受下列待遇: (一)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个月;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四级伤残为本人工
十级伤残的工伤待遇有工伤医疗保险待遇和伤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
职工工伤四级伤残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75%;生活护理费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其他。
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四级的,能够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75%;生活护理费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其他。
工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
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
员工工伤待遇的拨付可以协商拨付,也可以一次性拨付。劳动者经工伤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违章作业负伤也享受工伤待遇。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相应的劳动,并且也单位也依法购买了工伤保险的,也可以认定为工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即可认定为工伤。
工伤九级伤残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 1、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4、其他。 工伤9级停工留薪几个
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则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依法予以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