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法律帮助; 2、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3、申请事项符合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
法律援助是指由人民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指导和协调法律服务机构的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视为“困难”申请法律援助: 1、持有下岗证的当事人; 2、享受政府低保家庭成员; 3、持有残疾证的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 4、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武汉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
法律援助机构自收到申请援助事项的全部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予以法律援助的决定,根据2003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法律援助条例》,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
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包括: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1]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
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具体如下: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也就是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是由于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
法律援助不需要花钱。法律援助一般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符合法律援助申请条件的公民可以无偿获得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
法律援助在司法局申请。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请求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