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3
经济适用房离婚一般不能分。但若当事人取得该经济适用房的所有权的,一般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经济适用房,有3种情况。分别是:1、婚姻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2、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3、一方婚前购买并支付部分购房款,婚后夫妻交足购房款的,婚前所支付的购房款对应的房屋
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提供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政策优惠,其购房人对该房拥有的产权是有限的,离婚时不能作为完全产权房屋进行财产分割。具体办法如下:1、购买满5年者,可以取得完全产权,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若上市交易需按规定向政府缴纳土地
离婚经济适用房,有3种情况。分别是:1、婚姻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2、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3、一方婚前购买并支付部分购房款,婚后夫妻交足购房款的,婚前所支付的购房款对应的房屋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一)价格结算方法 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部分,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购买面积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其房价应参照签订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合同时的周边普通商品房价格与市场价接轨
1、经济适用房购买不满8年不得上市交易,购买满5年上市交易的,购房人应缴纳差价款。2005年10月1日前购买的经适房,按原来购房价格的10%缴纳差价款; 2、2005年11月1日至2010年4月15日间购买的经适房,按原来购房价格的20%缴
经济适用房价格参照签订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合同时的周边普通商品房价格与市场价确定,利润率不得高于3%。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部分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购买面积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
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子交易:经济适用房购房人拥有的是有限产权,5年以下的经济适用房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
离婚经济适用房分割方式是:作为共同财产的,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作为一方个人财产的,不用分割。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见附录); (三)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
经济适用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 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 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三个显著特
办理房产证需要缴纳契税:买方缴纳房价款的4%;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减半交纳,即交2%。买卖手续费: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的,每套25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印花税:买方房价款的0.5‰以及公共维修基金: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