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对于当事人所进行的行政拘留是属于可以行政复议的范围的。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的一种,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在六十日内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的申请。
政务公开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
行政合同如果是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且合同中的内容涉及到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例如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
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的一种,而当事人如果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不能提起行政复议的事项有: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应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应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被动行政行为,它
因共同管辖发生争议的,有关法院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对此,行政诉讼法第2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行政复议决定是指行政复议机关通过复议审理,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作出的判断和处理。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
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不能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关于行政复议范围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作为阶段性行政行为,并不是最终的行政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纠错制度对复议纠错含义、纠错范围、纠错方式等作了具体规定,该制度的实施有利于落实复议纠错决定,强化执法责任,杜绝拖延履行、拒不履行、错误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违法问题发生。行政诉讼败诉报告制度对诉讼败诉报告范围、报告内容、工作程序以及责
在我们国家的《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来看,行政复议机关是作出原决定的上级行政机关。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依照相关的法律,有权利去受理行政复议的申请,并且能够对该份申请经行审查并且进行做出裁决。对于这类的复议机关,必须是行政机关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