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有下列情况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外地拘留犯人最长37天。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罪分子或者重大嫌疑人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1、羁押期间不可以缴纳社保。 2、具体原因是,已经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社保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一些行政、刑事处罚的,在单位停发工资期间不计算工作年限,暂停缴纳社保。
1、羁押期间不可以缴纳社保。 2、具体原因是,已经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社保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一些行政、刑事处罚的,在单位停发工资期间不计算工作年限,暂停缴纳社保。
1、羁押期间不可以缴纳社保。 2、具体原因是,已经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社保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一些行政、刑事处罚的,在单位停发工资期间不计算工作年限,暂停缴纳社保。
羁押期限自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开始,历经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和人民法院审判阶段。 侦查阶段羁押期限分为拘留期限和逮捕期限。逮捕前拘留期限最长37天。逮捕前的37天被刑事案件律师称为刑事辩护的“黄金37天”,因为一旦犯罪嫌
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具体情况如下: 1、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
羁押不是是一种单独的强制措施,是依附于拘留,逮捕之上的一种自然状态,指在一定的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手段。羁押有利于防止犯罪嫌疑人毁灭证据、串供、逃跑、自杀等有利于保证侦查起诉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保障人权和无罪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