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自诉刑事案件和解后,自诉人已经撤诉的,一般情况下不能再自诉,除非有新的证据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可以,法院可以对刑事自诉案件进行和解。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后果比较严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没有受理的或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案
不可以。如果能够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求得对方的谅解,不让对方或检察院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不判刑。但是,刑事和解后跟撤案是没有关系的,刑事和解说明是双方就民事赔偿的部分达成协议了,受害者愿意去原谅犯罪嫌疑人而已,可以减轻处罚但无法撤案。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和解适用的案件范围是: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特别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以下刑事案件可以和解: 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解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的一种方式。下列案件可以进行刑事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
刑事案件在经过受害者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通过和解的方式处理的,但并不是所有刑事案件都能进行和解。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可以和解的刑事案件有:1、因民间纠纷引起,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公诉案件一般不能和解。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公诉案件一般不能和解。在下列公诉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通过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的理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作为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处理: 1、因民间纠纷引起的,可以判处刑法分则第四章、
刑事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具体如下: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在可以调解的情况下,如果自诉人已经撤诉,一般不能再起诉,除非有新的证据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双方签订的和解协议有法律效力。如果自诉人没有撤诉,法官会继续审理出判决。轻微的公诉转自诉案件,符合条件的双方可以和解,和解书需要经过司法机关确认才生效
公诉的刑事案件是可以调解的,但是需要其案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条件有因为民间纠纷引起的,且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侵犯财产罪,可能会处最高三年有期徒刑的案件;还有可能会处最高七年有期徒刑的过失犯罪案件,除了渎职犯罪;还有犯罪分子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