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4
赠与合同不需要公证,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能随意行使撤销权。没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只要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
赠与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也就是说在赠与合同中只有赠与人一方签字就可产生法律效力。 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在法律上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成立不一定合同就生效。就赠与合同来说,赠与的生效还需要满足法
赠与合同为单务合同,仅赠与人一方负担合同义务。因此赠与合同的效力主要是指赠与合同对赠与人的效力。赠与人的义务主要有如下几项: 1、移转赠与标的物的权利; 2、瑕疵担保义务。
赠与人死亡的,其赠与合同只有在存在法定撤销事由时才能予以撤销。由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撤销赠与。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受赠人应当返还赠与的财产。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未转移前是有权随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但是,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除外。经过公证的赠与存在下列情形是能撤销赠与的: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情形;法定其他情形。
不交付赠与财产的责任。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在赠与人不履行给付赠与财产的义务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赠与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在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的财产如有瑕疵,赠与人需在受赠人所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合同的赠与人责任有以下几点: 1、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责任。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是否构成违约行为,并承担违约责任,应当依照赠与目的和赠与合同是否经过公证来区分。 2、赠与人对赠与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一般情况下,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
赠与的撤销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两种。 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条件为: 其一,赠与财产的权利还未转移。赠与动产的,动产还未交付;部分交付的,仅能对未交付的部分行使撤销权。赠与不动产的,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其二,不属于救灾、扶贫社会公益、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赠与合同需要承担责任,赠与人负有交付赠与财产和瑕疵担保责任。 1、交付赠与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
赠与合同的赠与人一般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赠与人需要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标准将标的物转移给受赠人,协助办理赠与财产的登记手续。赠与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