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区别为,两者内容不同。答辩状内容是针对的是原告起诉状或上诉人的上诉状内容,被告或被上诉人提出的同意或反驳的意见。而代理词的内容,是针对一审或二审全案内容所阐述的观点及对原告或上诉人观点,提出反驳观点的全面、综合的意见,包括答辩状内容。
判定是侵犯商标权的标准: 1、行为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或明知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 2、行为人实施了擅自使用、伪造、制造、贩卖他人注册商标等违法行为; 3、行为人的侵权行为与商标所有权人遭受的实际损失具有法律上的牵连关系。
商标连续侵权的赔偿按照商标注册人的实际损失计算但如果实际损失无法计算或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确定,若违法所得难以确认的,可以根据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计算。
一般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例法院会做出以下判决: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被侵权人的信誉;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除此以外,人民法院还可以采取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没收非法所得、罚款或者拘留等措施。
1、撰写起诉书; 2、向管辖法院递交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3、法院审查并受理; 4、开庭审理; 5、法庭调查; 6、法庭辩论; 7、法庭调解; 8、宣判。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商标法中对驰名商标的侵权的认定方式:首先应当确认该商标是否属于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然后再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主管故意,是否实施了复制、摹仿或者翻译等行为,行为与损害结果是否具有相应的因果关系等,综合确认是否存在侵权行为。
商标侵权应该这样主张赔偿: 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金额,根据侵权人造成的实际损失确定,包括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根据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确定; 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商标侵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
1、从商标构成角度分析,恶意抢注行为包括: (1)申请注册多件商标,且与他人具有较强显著性的商标构成相同或者近似; (2)申请注册多件商标,且与他人字号、企业名称、社会组织及其他机构名称、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构成相同或者近似;
商标侵权的认定主要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和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行为人若具有条款所列行为的,认定为商标侵权行为。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商标权的侵权认定条件是: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