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行政处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如果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不申请复议或起诉,也不履行的,则行政机关在该期间届满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一般只有无强制执行权力的行政机关才能申请法院执行。
对于行政裁定书是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的。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行政裁定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支付令,则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若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的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也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对于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当事人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强制执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该强制执行行为之日的六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的书面申请或口头申请。
行政裁定书能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行政裁定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行政案件的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机构,按照法定的程序,根据人民法院生效的行政判决、裁定,以及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生效行政裁决的规定,在负有义务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强制其履行义务的活动。行政案件中的执行作为实现裁判和行政决定的
只有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才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后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3个月内,行政处罚决定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不申请复议或者诉讼; 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在催告书送达10日后当事人仍然没有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在行政案件中,申请强制执行一般是行政机关,而提起行政诉讼的主体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是行政机关。行政机关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首先受处罚当事人需要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义务,又不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行政机关经催告后,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行政诉讼期间是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诉讼期间原则上不停止行政决定的执行。若是有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的,则可以停止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能申请复议。行政强制执行也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继续履行合同申请强制执行的方法是:当事人诉请法院判令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在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后,另一方不愿意解除合同,而坚持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一般不增加违约方本应依约承担的合同义务,但它能凭籍司法裁判的强制执行力使得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