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串通投标罪,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投标人、招标人。
串通投标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串通投标是指在招标投标过程中,违反有关程序所发生的限制竞争行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节严重的,构成串通投标罪。
以下行为属于串通投标: 1、几个投标人同属于一个母公司或者一个母公司和他所属的几个子公司全部参加了投标; 2、同一人携带两家及以上企业资料参与投标报名的; 3、中标人同时以“协作费”或“协调费”的名义分别转出相同数额的款项给予相关的几个投标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串通投标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一般包括: 1、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客体是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和国家、集体的合法权益; 3、主观上是故意; 4、客观上行为人实施了串通投标的行为。
串通投标罪有以下的5种认定情况:1、投标人同属一个母公司或所属子公司;2、同一人带两家及以上企业资料参与投标;3、中标人同时以协作费等名义分别转款项给相关投标人;4、不同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属同一单位的;5、招标人组织投标人串通投标,或招标人
串标罪法律辩护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1、串通投标罪的犯罪构成; 2、串通投标罪与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界限; 3、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余投标人利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4、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
串通投标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1、本罪侵犯的复杂对象不仅侵犯了其他投标人或国家的合法权益,也侵犯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秩序; 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串通投标; 3、本罪的主体是招标人的特殊主体。就投标人而言,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
串通投标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1、本罪侵犯的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其他投标人或国家的合法权益,也侵犯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秩序; 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串通投标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招标人的特殊主体。就投标人而言,是一般主体。
串通投标指投标者之间进行串通,相互勾结,抬高或压低标价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投标文件的送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投标文件。投递投标书的方式最好是直接送达或委托代理人送达,以便获得招标机构已收到投标书的回执。在招标文件中通常就包含有递交投标书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不能将投标文件送交招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