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房屋买卖合同卖方违约情形有: 1、交付不能; 2、交付迟延; 3、商品房的质量瑕疵; 4、商品房面积短少的责任承担; 5、关于房屋朝向、间距、位置不符合约定或规定的违约责任承担; 6、关于绿化、配套设施以及装潢不符合约定或规定的责任承担。
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 (2)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 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②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③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④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情形如下: (1)对房屋的真实情况,卖方有意隐瞒,从而对买方构成了欺诈的; (2)卖方已经将所要出售给买方的范围私下进行了抵押,而在出售的时候尚未解押的; (3)房屋存在一房数卖的情况,或者本身出售的房屋就属于拆迁补偿安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有以下情形: 1、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房屋买卖合同。如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方利益,以合法事实掩盖非法目的,出卖人剥夺共有人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享受政府或单位的优惠补贴,违反法律规定不卖给原单位或侵犯原单位的优先购
1、交付不能。当出卖人不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时,则构成根本性违约,除非出于不可抗力等免责事由,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交付迟延。 3、商品房的质量瑕疵。 4、商品房面积短少的责任承担。 5、关于房屋朝向、间距、位置不符合约定或规定的违约责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否则,属无效合同。
1、卖方擅自抵押,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一房两卖,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
房屋买卖合同卖方违约情形有: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由于卖方的过错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卖方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
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情形有: 1.不能履行,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 2.延迟履行,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 3.不完全履行,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债务的本旨; 4.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协议解除;(2)根本违约;(3)迟延履行;(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卖方违约的情形有: 1、交付不能; 2、交付迟延; 3、商品房的质量瑕疵; 4、商品房面积短少的责任承担; 5、关于房屋朝向、间距、位置不符合约定或规定的违约责任承担; 6、关于绿化、配套设施以及装潢不符合约定或规定的责任承担。
具有以下几种情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