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2
强奸罪有犯罪预备,如果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就会构成犯罪预备。 犯罪预备具有以下四个特征: (一)主观上为了犯罪 (二)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 (三)事实上未能着手实行犯罪:一是预备行为没有
强奸罪中的犯罪分子的行为构成犯罪预备与强奸未遂的区别为:犯罪预备要求犯罪分子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但还未实行犯罪行为;而犯罪未遂指行为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
一、犯罪预备本身就是概念,只是作了预备而没有实施犯罪的,就是犯罪预备,既不犯罪未遂也不是犯罪中止。二、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的法定概念: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未遂、是指
法律规定犯罪预备也是够罪处理的,但可以对照既遂犯进行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没有造成犯罪事实的也可以免除处罚,具体情况应当结合犯罪预备所造成的犯罪事实来进行判罚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强奸罪的规定如下: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行为人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3、如果行为人有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等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
强奸罪未遂量刑的规定如下: 1、强奸罪未遂的量刑,会对比既遂从轻或减轻处罚; 2、一般情况下,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4、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法
强奸老婆也是犯法的,要受到刑法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构成强奸罪。法律规定并未将丈夫排除在强奸罪的主体之外,刑法规定强奸罪旨在保护妇女的性权利不受侵犯,与实施强奸行为的主体是什么身份无关,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