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没领结婚证买了房的情况下,若房子是一人出资的,并且产权登记在其中一人名下,该房产的所有权属于登记人,房产不予分割。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共有关系,如果能够明确出资额的,在分割时,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划分。
(1)如果是婚前所购买的房子虽然是双方共同出资,但是以一方名字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法律上就认定是名义购买方一方的婚前财产,另外一方的出资是房产拥有方对于他的债务。 (2)如果是在婚后所购买的房子,不管买房子的钱是谁出的钱,不管产权证是谁的名字
一方婚前购买房屋,如是全额出资购买的,则属于一方个人的财产,离婚时,对于个人财产是不得进行分割的,但如属于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偿还房贷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
婚后购买的房子,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房产,处理方式如下: 双方可以先协商,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
安置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区别: 1、区分政策对象。拆迁安置房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既包含城市居民拆迁户,也包括征地拆迁农户,安置对象经济条件贫富不一。 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是城市和政府所在地的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特定家庭,主要是
离婚房产的分割要分具体情况。如果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是不用进行分割的,谁所有房子就归谁;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夫妻一方婚前签订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但是前提是要住够五年,具体规定如下: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对于经济适用房这一保障措施,我国政策法规有相关规定: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
对于已经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购房人,其配偶不可以再购买其他住房。依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若已经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另行购买其他住房,原先的经济适用房将依法由政府按照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进行回购。由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依法依旧用于
经济适用房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不受5年限制上市年限的限制,但继承后仍保持经济适用房的性质不变。即再次上市仍需符合首次取得房产证之日起满5年的条件。因为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性质,所以在房屋产权发生变更的时候是受到一定的限制的。关于经济适用房继承的有关政策有
经济适用房是属于国家给予补贴的房租,所以不存在升值的问题。因为经济适用房的产权为共有产权,不属于个人的,也就是说这类房子的价格通常要低于市场上的商品房,所以没有升值的情况。如果在经济适用房满足转正后,房主要出售的话,那么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
经济适用房过户新政策规定已经住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可以进行转让,办理过户手续。住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可以按照当前的市价将经济适用房出售,但要补交百分之十售房价款的综合地价款。过户手续要带上房产证、房屋转让合同、契税证明等资料到房管局办理即